死者家属
事发路段限速50码
涉事轿车时速109.2码
事故现场所在的天谷九路和云水一路交叉处是一丁字路口,路口有标志显示该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事发地点人行横道已铲除
事发地点隔离带开口已安装护栏
逝者抢救诊断病历
事故鉴定书
涉事4S店
未回应试驾管理流程
曾称已与涉事司机签相关告知书
需签署试驾协议书
安全员会让顾客体验推背感
记者签署的试乘试驾协议条款
随后,在试驾过程中,试驾安全员介绍了试驾的固定路线,驾驶车辆进行了讲解和介绍;行至可停车路段,与记者交换了驾驶位,并进行驾驶指导和介绍。
律师解读
试驾具有特殊性
加重驾驶员义务的条款应属无效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许涵林律师指出,这起事故的责任主体存在争议。
“然而,试驾情况具有特殊性,属于车企的营销活动,即便试驾协议中可能规定由试驾司机承担责任,但这种单方面免责以及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应属无效,属于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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