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报道,4月19日,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杨家山村村民李和永被村委会、乡派出所、医院相关负责人等一起,以治疗屁股上的坐板疮为由,送进了当地民营医院恩施华龙总医院的精神病房。当晚,他77岁母亲付必香也被村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送到精神科,诊断为“精神分裂”后收治进女病区。 事发前,他正与另6名恩施州村民计划次日准备去信访。他们7人均涉田地等民事诉讼。去年4月,李和永开始指导另6人、帮写材料等。45岁的李和永小学未读完,二十多岁在外打工时,因遭遇一起劳动纠纷,开始自学法律。 5月20日,记者随家属探望李和永时,恩施华龙总医院精神科负责人马和平称,收治李和永,依据是当地提供的去年5月恩施市中心医院对李和永作出的双相情感障碍诊断证明书,以及当地反映李和永威胁要打村干部。 李和永坚称自己无精神病,未接受过筛查,对诊断证明书更是毫不知情。马和平表示,他不认为李和永有伤害他人的危险。其强调,如果家属对把李和永送进精神病房不满,应该去找村委会。 22日晚,杨家山村委会一村干部对此回应称,4月18日到李和永家,想对李和永母亲进行精神障碍筛查,双方发生了争执,但并没有动手。村主任表示,根据当地筛查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如果有过激行为或者扬言威胁,就要出面介入,要送他去精神病院治疗。 如果该“上访村民”真的是“被精神病”,并被强制治疗。那么这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精神病诊断和治疗的监管,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保相关权力不被滥用。“被精神病”不仅违背了医学伦理,更是对法治社会的讽刺。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必须基于科学和法律,而非权力的任性。 无论在哪里,精神病院都不可偏离治病救人的本职,信访之路都应该成为维权的坦途。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这不仅是对李和永们的承诺,也是公众对社会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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