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一些犯罪分子真是越来越猖狂,完全无视法律和道德了! 本来拍摄的视频照片也还算正常,经女童家长同意后发布在网上也无可厚非。 这些被出售的视频和照片还打上了【白丝】【裸足】等擦边tag,很明显是迎合了【恋童癖】群体。
令人更不解的是,还有一些人为摄影师的行为开脱,表示截图中标题写着已经删减露脸和消音处理,侵犯谁的隐私权了?而且拍摄摄影这东西只要一开始签过适当的协议,摄影方就拥有著作权,贩卖自己的著作权的东西。也并不违法。 但爆料网友也说了,写真馆的摄影师“每周都背着家长卖图”,明显并不合规合法。 在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主观上具有破坏女童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摄影师的行为已涉嫌侮辱罪。 即便不构成侮辱罪,摄影师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说道:“我们送孩子去拍照,是希望留下他们童年的美好回忆,谁能想到这些照片会被用来做这样的事情?这样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我们的孩子,也彻底打破了我们对这些摄影机构的信任。” 虽然最终的处罚结果没出来,但有网友根据相关法规和律师解读,推测表示就算按情节较重的处罚,仅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希望结果能平息众怒吧!毕竟处罚力度太轻,只会纵容违法行为。 这件事也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公众对儿童隐私保护的呼声愈发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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