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徐某存在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的现象,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之第三条有关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该教师教学工作,调离教学岗位,并给予警告处分。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广泛讨论。许多网友对学校的处理意见表达了不满,认为调离教学岗位和警告处分并不足以惩戒如此严重的行为。有网友表示:“这种情况如此明显,这个人完全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了!为什么不开除?还有人质疑:“这种人为什么还能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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