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 服务员在一旁说和,语气非常温柔地对男方说:把那烟掐掉了,好了好了。 几分钟后,徐娇转发此条博文并补充:“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违法,无法进行罚款。” 记者联系到涉事餐厅,工作人员称,徐娇仍在店里处理这件事,但未正面回复店内是否禁烟的问题。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 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网友搜索发现,2019年5月1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中提到有关“禁止吸烟”的规定: 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 还有网友表示,就算餐厅内没有张贴“禁止吸烟”的标识,但该男子抢夺徐娇手机,并往她的碗里扔烟头等行为,是不是也算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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