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日下午14时左右,程某顺产产下一女婴。“顺产,可能是医生将本该用于引产的药物换成了催产的药物。”同时,还令上官正义感到“巧合”的是,成某的病例记录中显示,其在8月9日傍晚18时45分顺产一女婴。“事实上,当时很多妇产科医生、护士并没有在医院见到过成某本人。”上官正义说。 3月11日,记者跟随上官正义前往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在该院妇产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室内,上官正义表明来意与医护人员交谈时,医护人员表示对其所反映的情况并不了解,但透露裴某群、李某红均已退休,李某红还被院方返聘,仍在院内坐诊。 在该院二楼妇科门诊室内,记者见到了正在给患者看病的李某红。当上官正义询问其是否记得2017年为成某伪造病例、非法转移他人婴儿时,李某红显得很紧张,一再强调“时间太久了”“早就忘记了”“不知道”,并警惕地询问上官正义的身份。尽管上官正义多次反复询问,李某红始终拒绝回答,只是说“如果你有证据就去找上级部门”。 该院负责医患纠纷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经他与医院纪委同事了解后得知,医院对此事是知情的,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这件事情。至于李某红为什么还在门诊上班,该负责人称,“具体事情由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在处理,目前还没给我们任何通知,我们没有(办法)做一些解释。” 3月11日下午3时,记者同上官正义来到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表明来意后,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刘某表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都不在,但这件事情正在处理中。 与此同时,记者连同上官正义,也试图通过多个相关渠道联系成某、程某等人,但未能直接联系上。 而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显示,买方抱走婴儿后支付68000元,卖方母亲通过中间人收到41000元。王某青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犯罪情节轻微,故决定不予起诉。 检察院认为,王某青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但因王某青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明显,主观恶性不大;其行为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起诉。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资料显示,该院为一所三级甲等妇产儿专科医院,近3年,医院年门诊量50万人次左右。医院设有25个病区,其中妇产科和儿科为省级医学重点学科。该院产科是全省规模最大的产科体系,设有6个病区,床位207张,年门诊量达21万人次,年分娩量1.27万余名,占大同市总分娩量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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