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红白喜事聚餐活动,要不要依法管理,不妨具体
问题具体分析。客观而言,近年来,随着“流动酒家”深入农村,农村的办席形式
发生了变化。以前的
传统宴席,通常是亲戚、邻居
一起帮忙,整个过程属于“自助”的形式。如今办席是请“流动酒家”代劳,这就好比到餐厅订餐,属于花钱买
服务,如果办席有
商家参与,
上门服务属于经营行为,依法管理就无可厚非。
鉴于农村聚餐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管理规定。201
4年7月2日,
四川省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要求从事农村自办宴席的专业加工服务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从事宴席加工服务,对办宴席的各项卫生
标准都有要求。今年6月1日,全国首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正式
施行,明确了市场准入机制与健康管理制度,
规定对流动餐车实行
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从食品安全角度,这些规章的出台有其必要性,因为吃席不仅是要吃得开心,
还要吃得健康。民以食为天,对农村宴席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并不为过,但一般而言,公权不宜
介入私域,如果
只是普通聚餐,执法人员就
没有理由干预。
执法跑偏就会适得其反,
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
执法的手不能伸得太长,还在于要懂得权力的自抑,把握好执法的分寸,做到恰当与公正,否则,机械式的执法就会
损害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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