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要求查房人员出示警察证后,我被背铐至派出所》的文章引发关注。文章作者称,因让查房人员出示警察证件,自己被对方用手铐强制带走。2月2日夜,山东菏泽市公安局通报:给予当事民警记过处分,2名辅警被辞退。
菏泽警方通报:
辞退两名涉事辅警
经研究,对派出所当日值班负责人窦某喜予以诫勉处分,对处警民警张某予以记过处分,对涉事两名辅警晁某亮、聂某予以辞退。
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条 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第九条 辅警不得从事下列工作:(七)保管武器、警械;(八)单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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