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徐先生
透露,他与弟弟(死者小徐,
出生于2000年2月)很小的
时候,
父母就因病
去世了,是奶奶含辛茹苦把他们养大,多年来三人相依为命。
今年7月4号,小徐来到
江苏苏州打工,与
当地一家名为“苏州蓝领通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徐先生称最初
签订合同的是另一个公司,后改为该公司)签订了
劳动合同,
被安排到“苏州佳世达”公司工作。
8月14日晚上11点多,徐先生突然接到当地
警方电话,说他弟弟
被发现猝死在宿舍。
“警方说,我弟弟是当晚8点半被
发现猝死在宿舍的。”徐先生
表示由于,
尸检费用较大,他工作时间不长,经济
能力有限,所以暂时未做尸检。
但徐先生
调查发现,他弟弟在工作期间劳动强度比较大,可能是过劳导
致死亡的!
徐先生
提供的一份小徐工资单
显示,8月10日至12日,小徐两天的刷卡工时为21小时,刷卡工资为360元。“也就是说,弟弟每天的工作时间达到了10.5小时”。
通过查询弟弟的出勤记录,徐先生还发现,他每天的出勤开始时间至出勤结束时间
都在12小时左右,除去
吃饭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0个小时以上。
7月24日至8月5日,小徐更是
连续上了13天的夜班。“每天出勤开始时间为19时40分左右,出勤结束时间为次日8时20分左右,最晚的达到8时58分。”他
认为,他弟弟的猝死与
长期加班、连续上夜班有一定
关系。
徐先生表示,小徐是成人,之前配合企业加班符合法律
规定。
对方的理由是:小徐的离世纯粹是
一起意外
事件!
事发前两天,即8月12日、13日是小徐的正常休息时间。8月14日,小徐没有
上班,后来发现猝死在宿舍,因此很难认定为工伤(亡)。
据悉,出于人道主义,公司愿意补偿小徐家属
3万元至5万元。
徐先生咨询了当地的人社
部门。对方称像他弟弟这种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猝死,确实很难认定为工伤(亡),
建议家属和劳务公司、厂方协商解决善后
问题。
徐先生说,弟弟
去世的消息还
瞒着奶奶,
老人家年纪大了,受不了刺激。
而小徐的
遗体仍在殡仪馆存放,徐先生希望善后问题早日解决,好让弟弟早日入土为安。
希望涉事公司和死者家属能好好协商,给出一个
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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