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就是自己丈夫尹某。
这起案件在舆论炸开锅。
不少网友帮丈夫说话。
强奸罪是否成立不好说。
但这个丈夫,却不值得任何同情。
武某和尹某于2012年成婚。
截止案发,这段婚姻已经走过11个年头。
老夫老妻,为什么会闹到刑事立案的地步?
妻子武某说,家暴。
又有一次,是发生在2000年。因一次争吵,妻子被殴打致住院。
丈夫拦住,把车子掀翻。
接着,对着妻子一顿武力输出。
“那一次把我摁在路上打,差点流产。”
对于家暴,他们含糊其辞:
他们两人经常吵架。
2023年春节,有一次儿子的胳膊,不小心把她(儿媳)的嘴碰流血了。
图:红星新闻采访
遗憾的是,一审败诉。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针对武某的离婚请求,尹某辩称,两人生育两个儿子1个女儿,足以证明夫妻感情良好,并称没有对武某实施过家庭暴力。
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武某不服,提起二审。
可二审维持原判。
离婚的希望,破灭了。
图:红星新闻采访
提起离婚诉讼后,两人就已经是分居状态。
2023年7月18日,妻子武某回县城住宅(两人共有房产)办事。
不巧,丈夫尹某也在里面。
身体半裸,躺在卧室床上......
妻子:
我被强奸了。
丈夫:
警方只看证据。
能刑事立案,转移法院审理,就说明现有证据不利于男方。
检方表示:
没有检测到精斑,但在男方的内裤和女方的脖子、乳房上检测出二人共同的混合基因。
婚内强奸罪是否成立,这分情况。
男方就不乐意了。
软的不行来硬的,在未征得对方同意下,采用暴力手段强迫发生性关系。
女方事后报警。
男方被拘,且判有期徒刑三年。
1,存在暴力强迫。
男方追了上来,强行将女方拖拽回房内。
此外,女方在反抗过程中,还有点火烧柜子、窗帘等行为。这都是证据。
证据显示,案发当天,被害人就有报警。
到作案地址(婚房)取证发现,室内窗帘被撕毁。
至于“订婚”和“强奸罪”是否冲突,法院给出解释是:
本案中,尽管双方当事人的订婚行为属于当地民间习俗,并在订婚时交付彩礼,但订婚不是法定的登记结婚,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之间的义务。
情况二,如果夫妻一方已经提起离婚诉讼,强迫发生关系就很可能构成“强奸罪”。
有律师表示:
至于怎样判断“非正常”,一般以“是否有提起离婚诉讼”为界限。
邯郸法院曾公布一则案情。
妻子因丈夫长期家暴,已经提交离婚诉讼,在走程序。
两人分居。
这个过程,丈夫不顾妻子反抗要发生性关系(未遂)。
网上有很多声音:婚内强奸听着就可笑,我自己老婆还不能碰?
恕我直言,“婚内强奸”一点也不可笑。
有没有走离婚程序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是男方用暴力方式强迫和女方发生关系,在受害人报案后,证据充足,就应该构成强奸罪。
该判刑判刑,该补偿补偿,不能姑息!
罗斯巴德在《自由的伦理》提出一个法学理念:人不能卖身成奴。
那为什么结婚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就会丧失?只能说yse,不能说no,这不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奴隶?
婚姻不是卖身契。
女性的性自主权,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被剥夺。
法律为正义兜底。
作为男性,我们也是时候摒弃“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观念了。
妻子不是随从,不是物品,更不是你的泄欲工具。
而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尊严即权利。
允许妻子关上房门后说“不”,允许彼此都有喘息的空间,允许一切关系都顺其自然——
爱时请深爱。
当婚姻行至末路,好聚好散,做个体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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