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显示,常某殴打谢先生后被陈某拉出酒店,在警车到达前后多次说到“在福州没人敢跟我这样,你什么级别给我玩这个,枣阳副市长才跟我们平级”。 对此,福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称,早前已对常某作过处罚,会针对舆情统一回复。襄阳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请示领导后回复。 谢先生称,事发2024年2月15日晚上10点多,有3名男子来到他店中说要开房,后查看房间后说环境太差要退房。谢先生事后了解到,3人均为公职人员,分别是湖北枣阳市王城镇武装部李某、襄阳市审计局陈某、福建福州市经开局税务局常某。 谢先生称,三人开始缴纳了房费上了楼,后来又下来说环境太差要退房,但是没有携带房卡。谢先生退还了陈某200元现金房费,并要求对方将房卡拿下来。期间李某自报家门,称是当地武装部的干部。 谢先生称,当陈某拿着房卡到前台后,又再次要求退房费。 “我当时说之前不是已经退给你了吗?但对方说自己身上的钱不对。”谢先生说,双方纠纷由此引发,对方坚称没有退还。谢先生提出报警并调监控表示“如果没有退,我双倍奉还,如果退了你们就离开”。但对方因此事耽误的时间也要谢先生承担,双方对话过程中,常某突然冲突前台踹了他一脚。 店内的监控视频记录了这一过程,常某两次踹人之后意图继续殴打,被同行人员拉走。 监控显示,常某出门之后继续喋喋不休,并称“枣阳算个X毛”“在福州谁也不敢和我这样子,市政府出面才可以”“你什么级别给我玩这个”“枣阳市副市长才和我一个级别”。 陈某在酒店外安抚常某情绪时说“以后再搞他,你莫在这儿(闹事)”。
事发后,赶到现场的当地民警查实,当时谢先生确实已经退还房费,并将常某带走。 2月16日,枣阳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常某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警告处罚,进行了当场训诫。 3月24日,福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出具书面告知书称,该局干部常某殴打他人且在公众场所有不当言论,决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先后联系了襄阳市审计局、福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和王城派出所,核实上述书面资料真实性。襄阳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称,会向领导汇报后回复。福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报社联系方式,称已对常某做过处理,具体情况会公对公回复。王城派出所民警表示,派出所不能透露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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