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下方标签为“猥琐男”“恶心”“避雷”“公交”等。
那天早上,A某才下课打算回宿舍,发现朋友将这条帖子转发过来,点开一看,里面晒出的“偷拍者”照片就是自己。 他表示当时都懵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就成了他人眼中的偷拍者。 而且帖子热度很高,在当地引发了不少人关注转发,评论区也是一水的谩骂和谴责。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发出质疑:这种事要有证据,不能无凭无据就随便挂人。 A某表示这让他觉得对方敢做不敢当。一开始可能是误会,这样一来性质完全就变了,那就是诬陷。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A某因为这件事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在乘坐公共交通时,他也会刻意将手机摄像头挡上。“其实,不管有没有人议论我,那个人不出来澄清,这件事始终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污点。” 今年年初,A某起诉了发帖平台,希望找到发帖用户再对此人进行起诉。4月14日,相关平台披露了涉事用户信息,他对该名用户进行了起诉。 虽考虑过起诉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为求一个公平,A某仍然选择这么做,他的父母也很支持。 他称庭审时被告席上坐的是一名男性,面对质疑,对方支支吾吾,没有证据,只有口头辩驳。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过小红书平台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判决要求的,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2000元。 但是A某并没有多开心,因为他已经身心俱疲,出事后女友与他分手,焦虑症加重,不怎么抽烟的他,为了缓解心理压力,有段时间甚至一天一盒...... 不过在法律层面有了一个判决,A某的心态也确实在慢慢好转。 最后,偷拍行为不可取,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是人人喊打的。 不过在如今网络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也希望大家在伸张正义的时候保持理性判断,以免被有心者利用,好心办坏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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