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张某与自己的学生每天保持联系,聊天中多次提到“每天梦到你”、“我更喜欢你”等暧昧话语,还称把持不住要亲亲抱抱。 张某多次表示,男生才16岁,还是未成年,提醒自己不能对他下手,但另一边又不断与男生保持联络。 后来两人还商量着去酒店、钻小树林、开钟点房、去私人影院等……从聊天记录和女老师丈夫的表述来看,女老师和学生疑似真的去了酒店。
女教师与未成年学生的不伦恋情况正在调查中,有媒体采访律师称,若事件属实,女教师违背师德师风,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成年女性如果和不满十四周岁男生发生性关系,涉嫌猥亵儿童罪。而在本事件中,男生已经16岁,该女老师从法律上来看不涉嫌犯罪,但显然是违规的,是有悖于师德师风的,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另一位律师认为,丈夫指名道姓公开聊天记录,且传播范围较广,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即便妻子出轨是事实,但丈夫通过网络曝光引发网暴等行为有侮辱之意。在民事上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行政责任上将受到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构成侮辱罪。 警方询问女教师丈夫,女教师和学生是否发生过性关系,是否私下见面?其丈夫回答:“我不知道,不能确定,但我看了聊天记录怀疑二人有过性器官接触”。 其丈夫还称,并没有想要让女教师身败名裂、失去工作的想法,起初只是很生气,想要把妻子做的事情都公布出去。 目前他准备等妻子冷静过后就离婚,妻子曾跟他说,扛不住有轻生的想法,丈夫还安慰了她。 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这不像警方笔录。
律师称,一般来说,询问笔录由办案人员保管,被问话方泄漏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律师还发现,这份传播开来的询问纪录,从问法口气、回答的方式上看,不太像常见的公安询问笔录。 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是“好事者”所为,伪造公安笔录,问题不小,涉嫌伪造文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且内容虚假,涉嫌诽谤他人,将被治安处罚。 受害人是男学生,所以女教师不构成强奸罪或诱奸。而且据目前信息披露,女教师未对男学生实施暴力或胁迫,所以女教师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又因男学生不是儿童,所以女教师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综上,女教师的行为尚未达到入刑条件,但会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内部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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